父母和老師們堅持使用懲罰手段的首要原因之一是,懲罰有效——短期有效。懲罰通常會立即制止不良行為,但問題在于成年人不了解懲罰的長期效果。受到懲罰的孩子不可能會想:“噢,謝謝你,這對我太有幫助了。我幾乎都等不及讓你幫我解決所有問題了。”相反,他們想的是反叛(只要逮到機會);或者以嚴重地喪失自我為代價而屈從。
成年人使用懲罰手段的另外一些原因是,他們擔心不懲罰就只能嬌縱孩子;他們害怕會對孩子失去控制;害怕沒有盡到作為家長和老師的責任。而且,懲罰很容易。你根本不需要告訴大人怎樣懲罰孩子。他們無師自通。懲罰常常是一種“反應性”的回應。但要采用有效的管教方式,則需要努力、需要學習技巧。
成年人使用懲罰——盡管它并沒有長期效果——的最后一個原因是,他們不知道還能怎么辦。本書提供了許多替代懲罰的、長期有效的方法——并且符合下面這最后一條有效管教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