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鍛造堅強有力的機關基層黨組織。最高人民法院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加強黨支部建設是推進新時代院機關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迫切需要,必須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黨支部工作條例為基本遵循,大力加強機關黨支部建設,不斷強化政治功能,全面提高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指示批示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落實落細,為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和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一、實施基層組織健全優化工程
分級設置基層黨組織。貫徹黨章以及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組織開展專項排查,規范機關各黨組織設置流程、標準和架構,解決一些黨員較多的部門不按規定分級設立黨組織、黨小組過多、不利于開展組織生活等問題。嚴格程序標準,按照正式黨員數設置要求設立基層黨委、黨總支、黨支部。
配齊配強黨組織班子。落實“一崗雙責”要求,按照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要求選優配強黨組織班子,堅持老、中、青相結合原則,積極推動處級以上黨員干部進入黨組織班子或擔任黨小組組長,充實黨務工作力量。
適應司法改革要求調整基層黨組織設置。根據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和新成立情況,調整完善基層黨組織設置,明確隸屬關系,使內設機構設置和基層黨組織建立同步推進。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內設機構單獨成立黨支部,7人以上的設立支部委員會。積極推進在符合條件的審判團隊或合議庭設立黨小組,把黨組織全覆蓋拓展到執法辦案的基本單元。
加強黨員教育管理。貫徹落實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壓實支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責任。通過規范黨員徽章佩戴、創建黨員先鋒崗、開展警示教育等措施,增強黨員意識、黨性修養和黨紀觀念。提高黨員發展質量,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抓好黨內關懷幫扶,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
二、實施組織生活常態化落實工程
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依據現行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實際,研究制定“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基層黨組織按時換屆、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基層法院聯系點、黨建述職考核等黨內政治生活“八項制度”,明確具體內容、方法步驟和操作規程,切實解決黨內政治生活不經常、不規范、隨意化問題。
加強“三會一課”檢查督導。建立實施嚴肅、規范、可查的“三會一課”臺賬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注重“三會一課”主題設置和內容、時間安排,突出政治學習和政治教育,防止表面化、形式化,防止用行政會議、業務學習代替黨的組織生活,保證“三會一課”質量。領導干部嚴格落實講黨課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機關各黨支部書記每年至少講一次黨課,鼓勵其他黨員講黨課,形成以上率下良好學習氛圍。
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思想政治工作向審判執行工作一線延伸,及時解決干警在執法辦案中的現實思想問題。建立干警思想動態定期分析機制,認真落實談心談話制度,積極開展個性化思想教育,重點加強對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導,深入做好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嚴肅、嚴格支部主題黨日。堅持把支部主題黨日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規定動作固定下來,規范完善操作方式,在主題設計上更加突出“黨味”,在內容安排上更加貼近黨員干警實際,在組織形式上更加靈活生動,進一步提升主題黨日質量,確保其充分發揮政治引領和思想教育的功能作用。
開展支部建設達標活動。以支部工作條例為依據,因地制宜制定黨支部建設標準,細化黨支部各方面工作要求,作為加強黨支部建設的基本遵循和考評依據。每年結合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開展黨支部自查評估,針對問題和差距積極整改,在自評達標的基礎上統一組織檢查驗收,引領帶動黨支部工作質量整體提升。
三、實施黨務干部隊伍建設工程
建立黨支部書記任職培訓制度。探索建立專職黨務干部制度,為各基層黨組織配備專職黨務干部,實現黨務干部專職化、黨務培訓經常化、黨務工作科學化,切實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實施黨支部書記(包括專職黨務干部、紀委書記)任職培訓制度,統籌抓實選、育、管、用“四個環節”。
抓好黨員骨干集訓。發揮機關黨校“三個陣地、一個熔爐”作用,每年春季、秋季分別舉辦一期處級干部和科級干部培訓班,擇優安排能力素質高、黨性意識強的同志進黨校培訓,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堅定、執政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人民法院中堅力量。
開展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定印發《最高人民法院機關黨建工作述職考核制度實施細則》,定期組織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作為評價領導干部政治上強不強、實績好不好、作風正不正、工作稱不稱職的重要標準,促進黨建工作提質增效。
四、實施黨建品牌創建工程
推進黨建工作融入執法辦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找準黨建工作引領和服務執法辦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形成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載體和抓手,著力在端正司法理念、增強司法能力、規范司法行為、改進司法作風、提升審判質效、推進司法改革上下功夫,解決好黨建工作與審判業務工作相互脫節的問題,夯實創建黨建工作品牌的實踐基礎。
總結推廣“支部工作法”。鼓勵支持機關各黨支部立足部門實際,積極探索加強黨員管理、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的有效措施辦法。堅持以“服務審判執行”為主題,廣泛開展基層黨建工作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找準黨建工作切入點,每年總結、提煉和推廣2-3個務實管用的支部工作法,切實解決好“兩張皮”問題,實現黨建與審判執行等工作有機融合。
抓好品牌創立和示范帶動。圍繞強化基層黨組織教育、管理、監督、服務黨員的功能,認真總結實踐經驗,深入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和發展,積極打造各具特色、成效明顯的法院黨建工作品牌,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努力形成“工作有亮點、支部有品牌”的基層黨建工作局面。
五、實施黨員先鋒引領工程
強化黨員干警勇擔當作表率意識。注重發揮黨員干警在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倡導樹立講實話、謀實事、出實招、求實效的工作導向,激發黨員更加擔當作為、攻堅克難、創新有為,為新時代人民司法事業建設發展注入強大動力。
開展黨員先鋒崗創建活動。在訴訟服務中心、信訪接待窗口普遍開展“亮身份、踐承諾”活動,設立“黨員先鋒崗”,引導黨員干警在工作中亮明黨員身份、踐行為民宗旨。結合評選優秀共產黨員建立“黨員先鋒崗”展示平臺,發揮激勵鼓舞和示范引領作用。
完善黨員干警聯系服務群眾機制。把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同執法辦案工作有機融合,組織法院基層黨組織同社區、鄉村基層黨組織開展共建活動,組織黨員干警積極做好巡回審判、帶案下訪、回訪當事人等工作。黨員干警深入社區、鄉村、機關、學校、企業等單位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帶頭參加志愿服務、結對幫扶等公益活動,拓展法院基層黨組織聯系服務群眾的渠道。